1、研究院分院建设+园区招商:合作项目包括引进或孵化企业(引进或孵化产业链条相关科技型中小企业,并办公运营);引进高端人才(引进高端人才(如外籍院士,院士,国家千人、青千、杰青、万人、长江学者等同级别人才);集聚高学历人才(限博士、硕士);引进或孵化企业新增知识产权;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;建立合作平台(含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、联合实验室);举办交流活动。
2、飞地运营合作:依托上海前沿新能源科创园,为外地政府提供飞地园区服务。设立联合实验基地,利用研究院专家优势与地方产业开展研发合作,地方政府提供政策延伸辐射,共同服务地方产业升级。
3、服务内容包含:引育产业化项目,实现产业落地;引育优质企业、人才、高端资源;配置专业团队,优化科技服务;打造科技创新氛围,建设优质专业载体;与地方产业全面融合,促进地方企业提质升级;聚集科技创新要素,形成地方专属的科技创新名片。